新藥臨床研究補助
近日,廣州市科學技術局公開征求《廣州市生物醫藥產業創新補助(2021年)申報指南》意見。據申報指南,廣州市將對廣州市內實現產業化的新藥進行臨床研究補助。
補助范圍: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12 月31 日內新啟動臨床研究的新藥項目并承諾獲得補助的新藥產品在廣州市內實現產業化的單位可申請該類補助,以第一例受試者入組時間作為試驗啟動時間,且須在境內開展臨床試驗。
分兩個檔次補助:
(1)對 1 類生物制品、1 類化學藥、1類中藥,按臨床 I、II、III 期分別給予200 萬元、300 萬元和500萬元補助;
(2)對 2-3 類生物制品、2 類化學藥、2-4類(包含舊分類方法中的 2-6 類)中藥,按臨床I、II、III 期分別給予100萬元、150 萬元和 250 萬元補助。
未按臨床I、II、III 期順序啟動臨床試驗的新藥項目,可按就高原則給予補助,同一新藥項目不重復支持。
在以上兩個檔次補助的基礎上,對于委托廣州地區藥物臨床試驗機構開展臨床試驗的,補助資金額度再相應增加50%(開展臨床 II、III 期的,廣州地區臨床試驗機構需為組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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